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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承诺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本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产品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本公司负责。


(二)服务承诺

1、产品与服务相关的任何疑问,敬请咨询客户服务热线,本公司由专人在线答疑,并根据实际需要在二十四小时或双方商定时间内提供现场服务。

2、产品服务:质量问题产品,产品质保期内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或退换;产品质保期届满至两年内,由本公司维修并收取工本费。

3、质量问题产品,产品质保期内由本公司负责维修或退换。

4、我公司执行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凡风田集成灶品牌用户,均可享受以下服务承诺:

① 服务网点所在城市及近郊实行48小时内上门安装服务;

② 乡镇地区实行72小时内上门维修服务;

③ 提供全国服务热线电话咨询以及报修;

④ 百分之百上门服务、百分之百终身质保(包修期外,提供有偿服务);

⑤ 产品售出7天内出现性能质量问题可退、换、修,产品售出15天内出现性能质量问题可换、修,产品售出15天后出现性能质量问题只可修;

⑥ 产品整机保修三年,核心部件终身质保,保修期内(非人为造成的问题)上门费、维修费、更换配件费全免,整机过保的修理用户需要支付上门费、维修费与配件费;

a、整机部件保修三年;

b、核心部件终身质保(国家判废年限):燃气灶脉冲 、燃气热水器的电脑版、电热水器内胆、吸油烟机的主电机、集成灶的主电机;


特别备注:

1、用于生产经营目的、商用、公司集体使用等非家庭使用所购买的产品,其整机保修一年,核心部件包修期为3年;

2、易损件(油杯、滤网、照明灯)包修一年,易损件不负责上门更换,用户凭购买凭证和完整的旧照明灯或破损的油杯、滤网到当地销售网点或特约维修售后服务网点免费更换;

3、包修期以购买风田集成灶产品的有效票据日期或电子质保码登录日期为凭证;

4、包修期外维修按风田集成灶统一的收费标准收取维修费、远程费、配件费,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包修期外更换的零部件包修为三个月;

5、以下不属于包修服务范围,但可按保外修理;

a、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而损坏的产品;

b、非我公司指定的服务专业网点维修造成损坏的(包括用户自行拆卸维修的);

c、无电子质保码(或异常录入数据)和无购机票据(或非正常票据);

d、保修卡凭证或者购机发票经过涂改的;

e、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

f、工厂和商业单位已标注降价处理的类似“样机”的产品;

h、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退货。